中国香港**规定,凡在仍注册中的中国香港公司均要求按期缴纳周年申报费用及商业登记费用,如无按期缴纳,会产生高额罚款。**期一年以上不缴纳**规定的罚款,可能会被中国香港**强制吊销执照,公司会被列入失信名录,董事股东都将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甚至影响日后出入境。因此,当中国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及时转让或者注销才是正确的途径。 中国香港公司转让指的是把一家已经完成的公司通过赠送或出售给*三者。在中国香港如果需要结束一家中国香港公司时,除了将公司注销这一途径外,还可以选择对中国香港公司进行转让,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在双方同意之下,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公司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公司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 若不想转让可以走正常程序注销,中国香港公司注销的条件: ① 没有欠税务局任何费用; ② 没有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费用; ③ 没有欠任何外债,如果欠债刻意隐瞒,一旦查实,将被刑事检控; ④ **开始经营或运作,或者已经停止经营运作三个月以上; ⑤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注销需要6-9个月不等的时间,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注册处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